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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学因缘理义看人生

发布时间:2022-11-15 09:52:53作者:百字明咒功德网

从佛学因缘理义看人生

  一、缘起

  最近一段时间先后从一些报刊上看到有关家族病史和家族命运的报道,提出了一个如何看待家庭和家族病史以及命运的问题。比如有报纸报道一些家庭悲剧的遗传时,以香港著名功夫片影星李小龙为例,说他正处在演艺事业最为辉煌的时刻,33岁的他却在拍摄《死亡游戏》时的片场忽然暴死。而令人感到惊奇的是,20年后他的儿子在好莱坞拍片时又因中弹而死,致死他的那把道具枪本不该装子弹的,但却阴差阳错地装进了子弹。对于这种家庭悲剧的遗传,有人还以肯尼迪家族为例,说约瑟夫。肯尼迪和罗丝的长子约瑟夫在29岁时死于1944年的一场空难。他的侄子约翰。肯尼迪,即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儿子,在1999年7月同样死于飞机失事,年仅38岁。除了一些类式的事例报到外,笔者还看到有一些有特殊家族病史的人在报纸上的求救,求救人因亲眼见自己的亲人过早地因家族病而一个个地离去,自己又到了这种该去的年龄,故而心中十分恐惧,无奈只好向社会呼救:如何才能解除这种家族病的制约。每当笔者看到类似报导,心里总会顿时生起无限悲悯之情。

  不少科学工作者将这种家族悲剧的遗传和家庭病史的延续,归结为某种基因的遗传或者说是dna的复制,国内外有不少科学家认为是dna不仅是遗传父母体貌特征,而且可以复制家族的历史,也即是说复制家族的命运。科学家们的基本工作依据无疑是从同种病史的家庭人员的身体中,找到某种同样的基因,或者说是相同的dna,于是就得出这个结论。我想,这个结论与其它科学成果一样,都是从现实存在为研究的着力处,这种研究结果可以表明一定问题存在的事实和存在的物质形态,但却不能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存在,若是将其简单地归为遗传、复制,是否完全准确也还值得商榷。现代科学从物质客观存来认识事物的出现,应该说是有依有据的,但对于认识为什么会有这种存在,认识是什么因素产生的这种存在就显得无力了,基本上都是一种推测和估计,因为科学研究都是从存在的物质形态着手,这就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一大特征,或者说是一种认识上有限。

  众所周知,佛学是研究生命而诞生的,佛学对生命的研究方法与科学不一样,佛学是从根本上揭示了世界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成、住、坏、灭的奥秘。因此,我们不妨对生命中的这个问题用佛学的理义来作解答,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条光明的解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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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佛学关于世界和生命形成的基本原理

  佛学是佛学创始人释迦牟尼从思考人生、思考生命入手,历经艰幸,亲身证法,以大彻大悟世界真相,生命真谛而创立的。在佛学揭示宇宙万事万物生、住、坏、灭的奥秘时,有一项最为基本的理义:那就是诸有为法都是因缘而生,因缘而灭。也正是这一真理告诉了我们,生灭于宇宙的一切事、物与众生,都必有适当的因,配合适当的缘,才能以种种不同的形态,显现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里。也即是因缘存在,才能导致相应的法的存在,一旦因缘消失,相应的法便消失。从这理义出发审视宇宙一切事物及生命现象,万法相依相存,他必须以因缘合和而生。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没有一法可以脱离万法而独自生存。以这一理义来认识生命现象,无疑他会给我们带来一条新的出路。

  佛学关于万法因缘生的原理也同时告诉了我们: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及现象都没有属于自己永远不变的本性,故而佛学中有“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六祖坛经》)之理。那么如何又以一生万法而形成千姿百态的物质世界呢?佛在揭示世界物质的形成时指出:“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楞严经》)。佛在这里指明,世界的本体与本体所发生的妄动原本是一体的,但有妄动产生之后就有了相同相异的对峙,并由此对峙而产生种种变化,久远的对峙运动就生成了种种物质而形成世界。中国道教中《道德经》经中也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说,其理亦复如是,与佛学理义如出一辙。世界是因缘和合而有,生命现象也是如此。佛学在指出生命的成因时指出:“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逾。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色香味触六妄成就,由是分开见闻觉知。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罗蓝,遏蒲昙等,胎、卵、湿、煞费苦心随其所应。卵为想生,胎因情有,湿以合感,化以离应。情想合离,更相变易,所有受业,逐其飞沈 ,以是因缘,众生相续。”(《楞严经》)。佛在这里十分明白地告诉我们,一切生命无论是胎生卵生,还是湿生化生都是依各自因缘而生。生命的因是什么呢?以胎生人类为例,因是自性妄动业力所产生的识心种性。缘有三种,一是父母交遘的精卵,这是增上缘;二是胎胞所依赖的母体的种种营养,这是所缘缘;三是生命本身存在的种种善恶作为,又产生和增加新的善恶业力,这是等无间缘。简单而言,要有生命出生,必有父、母及中阴身这三缘和合。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可能有生命出现。这里所说的中阴身是心识之种,是以佛学所讲的组成物质的“四大”中的风大为主,不是我们常人的地大为主,故而常人不可见。

  文前我们在说生命之种性心识时引用了一个业力的概念,心识由什么构成,由业力所成。中阴身也是一样,由业力构成。佛学的理义告诉我们,一切生命的存在,都是靠业力的支持。因此可以说一切生命都是业力所造,业不同,生命的现象就不同,也是因为业不同,世间才会呈现出千姿百态。我们肉眼所看到的一切,可以说都是种种业果的呈现。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业力成就生命,实质上也就是因缘成就生命,这里的因就是业力,而一切促成业力成熟的条件、环境都是缘。

  业是什么呢?是生命的身、口、意的一切行为所造。按今天的话说,业也即是生命的一种能量,是生命再续不断的一种连续的能量,生命就靠这种能量支撑。业所积累形成的牵引力就称之为业力。业依其性质分有善、恶、无记(非善非恶)三种。正是这三种不同性质的业的错综复杂的构成,造就了生命的种种不同命运。比如说为什么有的人福贵而有的人却贫穷;为什么有的人长寿而有的人却短命;为什么有的人六根不全而有的人六根具足;为什么有的人健康活泼而有的人却孱弱痴呆;为什么有的人美丽高贵而有的人却丑陋卑贱;为什么有的人聪明福有而有的人却蠢钝赤贫等等,这都是生命中业的作用。业的性质决定着生命的一切际遇,也即是命运。

  三、改变命运的可能性

  人的命运可能改变吗?改变命运的根据和出路又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佛学作了圆满的回答。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为什么?因为生命也是因缘而生,因缘而灭。佛学告诉我们生命是由业力构成,这个业力就是生命的因,而一切促成业成熟的条件都是缘。而生命的一切业又都是生命自己所为,非外力所加,这就为我们改变命运找到了契机:改变业力就是改变生命,解脱业力也就是解脱生命,这就是出路所在。生命的业力变,因就变,因变缘必随之而变。因缘改变生命的运作轨道必然变化,也即命运必变。

  改变业力这一说法从佛学理义上来说并不准确,因为此说有悖于佛学关于对业力运作规律的揭示,只是笔者为了使读者对改变命运有一个比较简明的认识而立此说。要稍为准确的表述改变业力,应该是改变业力的结构。为什么?我们不妨先认识一下业力的基本特性。因为佛学关于生命由业力构成的学说,从根本上解说了人们对生命的任何质疑,回答了人类所要关注生命的一切问题。这一理义使我们找到了一个认识生命的根本,也即认识业就是认识生命,就是认识宇宙,解脱业就是解脱生命,就是控制生命,控制宇宙。佛学所揭示的业的原理极为复杂,故而佛学里有“业力不可思议”之说法。但我们可以根据本文认识生命所需,粗略介绍一下业的基本特性,简而言之业有以特性。

  一是业一旦建立在未形成果报前不会自行消失。也即是业会不断累积,直至聚集成一定的量生成业果,这就是佛学上所说因果。在这里一切业皆是因,而一切促使业形成果的因素都是缘,这也即是佛学中所说的因缘。

  二是业果不可抗拒。即是说无论什么人在旧业未消除前,都不可能回避业的果报,不可能逃避因果律的桎梏。

  三是业依性质分有善、恶、无记(非善非恶)。业运作成果的基本规律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说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四是业形成果报要有一定的时间。以业果成熟时间而言业分为重业、丰业、近业、惯业。重业、丰业成熟时间就相对要短一些。

  五是业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条件。造成业力建立的条件有三个,即贪、嗔、痴。由贪、嗔、痴所造的业的生命,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都必定要接受自身所造的业果。只有无贪、无嗔、无痴所造的业,才不会形成强迫性接受的果报。

  六是业有个别业与共业之分。个别业是个人所造,果报为自身接受;共业为多人相同的行为所造的业,由造业的群体所接受。比如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共同承受的命运。

  了解了业力的这些基本特性,对于改变命运应该说就找到了一个基本途径,即在业上下功夫。从业的基本特征中我们知道,已经形成的业我们是无法改变的,但未来将形成的业即在我们脚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未来改变生命中业力的性质结构。我们已知业是身、口意所造,而在这三者中以意为最重,因为意识是一切行为的指挥系统。这就为我们改变业找到了一个下力之处,至少有这样三个行为可以使我们在改变业的过程中下力。

  一是忏悔。忏悔可以使我们觉悟,对已作的恶不再重犯,对未来行为生起警觉,从此树立善念、正信。

  二是持戒。以持戒来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从而使自己不造恶业。

  三是行善积德。以感恩的态度在世间生活,以感恩的心对待他人,对待家庭,对待社会,以自得利他的原则处理一切人和事,多行善积德。

  我们当世人生活在世间,旧业已经由前期的生命或者过去的形为建立,不可改变,必然要接受这些旧业所带来的一切果报,这是因果律所决定。但我们若是懂得了从佛学的因缘来认识生命,来认识生命中的业的基本运作规律,我们便可以主动的、积极地创造自己的未来。值此,读者必定质疑:旧业既已成立,果报不可改变,我们又何以能改变未来呢?因为我们现在行为可以为未来创造一个新的环境,比如增大福报就可以增加我们承受旧业中贫穷果报的承受力。一个穷人掉100元钱和一个富人掉100元,其承受力是大不一样的。同理,一个今后有大善报的人和一个今后无大善报的人,对恶果恶报的承受力也是显然不相同的。如是自己积极创造新的环境,创造新的未来,就可以达到恶业轻受的效果,这就是改变命运。当然,这种改变程度和效果,全在于生命自己。这里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理来说十分恰当,这也是佛学因果律中的最基本原则。

  由佛学因缘理义所言我们回到本文的主题,家族的命运,家庭的命运都是因有个别业和共业相存而有,自己之所以成为这类家庭或者说这类家族中的成员,这是自己命运的因缘所致,非他力所为,无可怨恨。要想从家庭、家族不好命运中解脱出来,唯一的出路在改变自己业的性质结构,着力全在于自己从当下开始的今后一切行为。大力创造自己的重善业,丰善业,增大自己的善报、福报,也以此改变和调整业果成熟的环境和条件。能改变吗?能改变多少?能在今生今世自己的身上就看到效果吗?对此大智大慧的佛理已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光明之路,一切前途、一切未来都在自己心中,在自己的愿力中,在自己的行为中。

  本文只立意从佛学的因缘理义上来认识人生,认识命运,若是有人不仅如此,而是以正信于佛学,并受持读诵佛经那又是另一番天地。正如《金刚经》所说:“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随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生死已了,罪业、命运早已烟消云散,何物之有。当然,佛如是之说,不为多数人所信,故此伟大佛学的大智大慧只为大根器人,上根之人所用。这也是佛学诞生二千五百多年来尽管受尽坎坷风云,但仍具顽强生命力的根基所在。佛学理义的实践性极强,必须通过修持者亲身修持才有所得。故此,佛学此理的难信难证,也恰是众多人对佛学一直持有偏知偏见的关键之处。当然,此问题不在本文的研究之列,本文不作赘述,有缘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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