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是由物质现象的“色”,与生命现象的“心”组成。
一切宇宙物质(色法)现象,是由地.水.风.火。四大种相互和合而成的。
这四大种的相互和合便组成了宇宙的一切物质现象。四大种的和合过程,有的是在瞬间就可以和合而成(化学),有的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星体.星系)。
地,具有坚固性。
水,具有湿润性。
风,具有流动性。
地.水.风,就是我们当今物理学中的物质的三态。
地是物质的“固态”.水是物质的“液态”.风是物质的“气态”。
我们宇宙间的一切物质,无论是坚硬的钢铁,还是地面上流动的液体,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具有这三种形态。
比如:蜡烛的燃烧。蜡烛的燃烧过程就是物质三态的转化过程。蜡烛本身不能燃烧,蜡烛要想燃烧,就必要有一定的燃点。在一定的温度下,使得蜡烛转化为“液体”的蜡。温度继续升高,“液态”的蜡就转化为了“气态”,当温度达到燃点后,“气态”的蜡才开始燃烧。
所以,世间的一切物质的燃烧,都是“气态”在燃烧,都必须转化为“气态”后,才能燃烧。我们通常看到的煤炭.木材等等固体的燃烧现象,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们很难用肉眼观察到这些物质燃烧时,由“固态”向“气态”或由“液态”向“气态”转化的过程。
总而言之,世间一切物质都具有这三种“状态”。宇宙星体也是这样的。
比如地球:地球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大气,地球表面是“固态”的地表.地壳,地心是炎热的液态的岩浆。
所以,宇宙是由地.水.风,也就是固态.液态.气态组成的。
那么“火”那?“火”又是什么那?
“火”就是一切宇宙物质所含的“能量”。我们都知道,宇宙一切的物质又都是由分子.原子.电子等等组成的。这些分子.原子.电子等等,是永恒不断地运动着的,它们在永恒不断地运动中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碰撞.相互摩擦就会产生“热”,这“热”就形成了宇宙物质所携带的“能量”。
比如:风能.水能.太阳能.原子能等等的,这些物质所携带的能量可以通过的科学方法,将它们转化为电能.热能,来造福人类。
实际上,宇宙一切物质的三种形态的相互转化,没有这“能量”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宇宙物质没有这“能量”,就不可能有宇宙物质的三种形态。有宇宙物质的三种形态就必有“能量”。
所以,“火”是宇宙物质所携带的物质“能量”,而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物质“燃烧的现象”。
因此,宇宙是由“地.水.风.火”四大种因缘和合而成的。
而由于宇宙一切物质的分子.原子.电子等等最细微的单位,又是处在永恒不断地运动着的。
因此,组成宇宙的四大种,也是处在永恒不断地运动与变化着的,没有一刻是静止不动的状态之中。
这四大种总是处在相互和合,相互离散,在相互和合,在相互离散之中。四大种的这种:相互和合.相互离散.循环不息.迁流不住.生灭不定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空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皆空。
心:就是一切有关生命精神思想活动的现象。
宇宙中的一切生命体精神思想活动现象的“心”,与组成宇宙物质现象的“色”(四大种)。同样处在相同的:因缘和合.缘聚而成.缘破而散的,迁流不住.循环不息.生灭不定的空性之中。
心分为:有情的生命现象与无情的生命现象。
有情的生命现象:就是具有大脑思维活动的生命现象。(动物)
宇宙是由具有精神思想活动的生命现象的“心”,与物质现象的四大种的“色”组成的。那么宇宙是怎么形成的那?这就是真如!
宇宙万法分为:有为法与无为法,也就是“世间法与出世间法”。
有为法就是一切的世间法,分为:
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心不相应(行)法
一切的世间法都是要依因缘和合而生的,缘聚则成.缘散则灭,并无独立的实体与自性。是不常住.不永恒,是循环不息.迁流不住.生灭不定.无我不实的(空性)。
无为法:也就是常说的“出世间法”。出世间法相对世间法,是永恒.是常住.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是万法之本体,是真实唯一的“我”。
我们修行佛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我们自己与他人,证得出世间法的“真实的我”。
生活在世间的众生,如果执持“有为法”,就会坠入生死轮回受种种烦恼与痛苦的逼迫,成为一般的“凡夫外道”。
一提“外道”,大家可能都是会联系到“歪门邪道”。其实不是这样的,执持一切“有为法”的,一切由外缘而引发的都是“外道”,“外道”不是贬义的。
在世间,无论您是学佛的,还是不学佛的,只要您执持“有为法”,您就是“外道”。
所以,今后我们学佛修行人,不要指责其他的宗教.或者是其他的思想学说是什么“外道”。我们本身就是“外道”,不因我们信佛啦.学佛啦,就说我们是什么“所谓的正道”啦。
那是不是执持“无为法”,就可以说自己是“正道”了那?
也不是这样的,您执持“无为法”,只能称为是“小乘偏空”。“偏空”,就是偏向“空”的一面,也还是没有在“正道”上。
佛法称这种执持无为法的现象,叫“小乘偏空境界”,连“中乘境界”都没有达到。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您的身上,您仍然是“凡夫外道”,而且是一种“邪念”。
“知空莫执空执空亦邪径知空识妙有妙有正虚空”
那怎么才是大乘出世间的精神境界那?
“大乘出世间的境界”:是在有为法的基础上,体会到无为法;不是离开了有为法,而有另外一个“无为法”的存在。脱离有为法不可能有无为法,有为法与无为法只是在心念上的转化。偏离任何一面,都不合乎“中庸之道”,都是一种“邪念”。
大乘:
乘:是拓展.开发与发挥.利用的意思。
大乘,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拓展.发挥与利用,心.意.识的完全功能。也可以说,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拓展.发挥与利用自己的智慧与智力。这就是“大乘”,相反就是“小乘”。
心意识是什么?
心:就是心法中的第八识。
意:就是心法中的第七识。
识:就是心法中的前六识。
心意识他们三者,有着很微妙的关系,对我们修行佛法,解脱烦恼与苦难的束缚,终成圣果非常重要。我在这里就不讲啦,我把他放在转识成智中在讲。)
(现在我们来具体地了解一下什么是有为法)
有为法
有为法分为: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
就是有关一切生命心意与精神活动的种种现象。
分为八种: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5.身识6.意识7.末那识8.阿赖耶识。
就是因前八种心法而出现的法,是心法所具有的,是心法所驱使的法,也叫“心使或心所”,所以称为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分为:遍行.别境.善.根本烦恼.随烦恼.不定六大类,五十一种。
(一).遍行:
就是受心法所驱使,在所有的时间与空间里(宇宙法界),都能够现行起心意活动。也就是说,这种心意活动可以遍满宇宙法界。
有五个:1.作意(是寻找.取境的意思)2.触3.受(领受)4.想5.思
作意:是由心对外境的寻找.取境的开始。触:是由心寻找到的外境而生“妄心”的开始。
生命由于开始寻找.取于外境,才使生命对寻找到的外境有了接触。由接触了外境而引发了受.想.思,便有了喜爱与厌恶的产生,便有了善恶的观念,这样就有了妄想分别心。
受:是对作意寻找到的外境的领受与接纳。想:是对外境的想象。思:是对外境的思量.对比.等量的意思。
受.想.思是依触而生的,如果没有对外境的接触,也就生不出受.想.思,也就不会生出善恶观念,也就没有妄想分别心的出现。(二).别境:别境就是单独的.个别的.特别的心意境界。
有五个:1.欲(是欲望.希望.希冀)2.胜解(是彻底的明白)3.念(牢记不忘)4.定(是专注)5.慧(是世间的智慧,是凭自己的志趣而有选择的世间智慧)。
上面的遍行心所有法,产生了善恶的观念,产生了妄想分别心。任何一个遍行心所有法的产生,都会连带其他遍行心所有法的出现。
而别境的五个心所有法,是独立存在.单独产生的,与其他四法没有连带关系。是由于攀缘心而生起的。
遍行心所有法,是刚刚生起了善恶的妄想分别心,可以通过佛法的修行止息它们。而如果别境心所有法产生了,就很难停止了。(三).善法:就是生命的本性,行善的能力和心态。
有十一个:1.信(信心)2.精进(勤奋努力地去实行)3.惭(羞己不如人).4.愧(羞己过失)5.无贪6.无嗔7.无痴8.轻安9.不放逸(守规矩)10.行舍(舍去恶的思想与行为)11.不害(不恼害他人)。
(四).根本烦恼:就是使有情生命生起痛苦哀愁的根本的心意活动。
根本烦恼有:1.贪2.嗔3.痴4.慢5.疑.6.身见.7.边见.8.见取见.9.戒取见.10.邪见十个法。
身见.边见.见取见.戒取见.邪见,统成为“不正见”。
贪.嗔.痴.慢.疑.又叫五顿使,不正见又叫“五利使”。
(我们主要来看看五利使)
身见:就是执着“色身”是我,我拥有的就是我的。
边见:就是偏离一方,不合中道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偏见。
见取见:就是因执着“有”,而产生占有的欲望,及十二因缘的取。
戒取见:就是执着“守不合理的戒律”。
邪见:就是邪知邪见,就是可以使他人坠入愚昧无知的思想学说。
根本烦恼,又叫“惑”。五顿使是“思惑”,五利使是“见惑”。
思惑:就是迷情。由于对宇宙生命现象的“无明”,而迷失自我,坠入生死轮回的意思。
见惑:就是分别计度。是对宇宙诸法不正确的分别.计度与见解。(五).随烦恼:由于根本烦恼的存在,而随之产生的烦恼。
小随:1.忿(嗔恨心突然发出)2.恨(隐藏在心里的嗔恨心)3.恼(烦恼,忿恨到了极点)4.覆(掩盖.隐藏自己的缺点)5.诳(欺骗)6.谄(chan.溜虚怕马)7.骄(自满.不服人)8.害(损害他人)9.嫉(妒忌)10.悭(吝啬)
中随;1.无惭(不知自己不如人.自视太高)2.无愧(不知羞耻)
大随:1.不信2.懈怠(懒惰)3.放逸(放纵)4.昏沉(不清醒.不理智)5.掉举(内心激动.恐惧不安.失去内心的安宁)6.失念(忘记)7.不正知8.散乱(不专注)(六).不定:是指本质善恶不定,要看具体的情况才可以定其善恶的心意状态。
有四个:1.睡眠2.恶作(悔恨.后悔曾经所做的业)3.寻求(寻求.粗略地推度)4.伺(细微地推度.伺察)。
(这就是全部的心所有法)
就是宇宙中一切可以看到与看不到的物质统称色法。
有:1.眼2.耳3.鼻4.舌5.身(一切有形体的)6.色(颜色)7.声(声音)8.香(气味)9.味(味道)10.触(可以通过接触而感觉到的法)11.法处所摄色十一种法。
法处所摄色又分为:1.极略色(眼睛无法看到的物质)2.极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远的法)3.定果色(由禅定变现的法)4.受所引色(接受佛法的修行而引发出的法)5.遍计所执色(由意识错误的执着,而生出的幻象)五种法。
眼.耳.鼻.舌.身指的是组成生命体的五种器官,我们的色身是由四大物质因缘假和而成的。所以,眼.耳.鼻.舌.身也是色法。
色.声,颜色与声音,是我们肉眼不能看到的物质,在空气中传播的现象。所以,颜色与声音也上色法。
气味与味道,也是由于我们肉眼不能看到的物质,进入了我们的味觉器官与嗅觉器官,才使得我们有了气味与味觉的感受。所以,气味与味道都是物质色法的现象。
颜色.声音.气味与味道都是当今的“物理学”方面的知识。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的释迦牟尼,就把当今的科学知识,用佛法的形式给阐述出来了。可见成佛后所起的能力。
这说明佛法就是科学知识,佛法不能脱离现代科学而令设一类。
(这就是全部的色法)
就是由心法的活动而生出,但本身却不是心意现象。由心法而生却又不与心法相应,不相合作,是不受心.色二法所摄的另一类。
心法与心所有法.色法都是心识针对外缘而起的功能,而心不相应法没有这种针对外缘的能力。所以,他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不相应,不合作。
为什么那?因为,心不相应法是由心法.心所有法.色法,相互交合而产生的。他没有具体的形质.没有滞碍.没有自相.没有本体,他完全是虚假不实的。所以他不能与其他法相应,相合作。又因为他具有生灭的特性,所以他也不与无为法相应.相合作。
分为二十四种:
1.得:就是法的获得,由贪心与想.思.取等法交合而产生的。
2.命根:就是生命的根本,由身.火.识三种构成。身:就是生命所依附的身体。火:就是身体所蕴藏的能量。识:就是神识。这三种缺一都不可能构成生命的根本。
3.众同分:就是众生共同平等拥有的
4.异生分:在众生具有平等无二的本质的前提下的个别差异。
5.无想定:就是一切意识活动都止息的一种定境。也是一种外道的邪定,因为这种定境是厌倦生死的感受,止息一切意识活动的定。这种定违背了在“有为中看到无为,在世间法中看到出世间法的中庸宗旨,也是一种偏向一边的偏空现象。
6.灭尽定:就是执持灭除一切烦恼的定境,也是一种外道的邪定,他以勉强的方法来灭除烦恼为目的的。自性本来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的,只有净化自己的身心,使自性显现,才能初去烦恼的根本。执持灭尽烦恼本身就是烦恼,以烦恼去灭除烦恼怎么可能?最终只能是,灭除一个烦恼反生令一种烦恼,循环不息.无有休止,终不得解脱。
7.无想报:就是修无想定,舍弃色身后而得到的果报。修无想定舍弃色身后,八识仍然执持.依附于极其细微的色身。这种色身同样具有生灭的特性,当果报享尽色身败坏后,依然是要坠入生死轮回中,受种种的烦恼与苦难的逼迫。所以,无想报也是虚假不实的。
8.名身(就是名称.名词)9.句身(就是语句,是用来显示法的)10.文身(就是文字,也是用来显示法的)11.生(一切法的生起)12.住(停留)13.老(败坏)。
14.无常:就是灭.空的意思。生.住.老.无常:是世间一切事物发展的一个循环规律,就是通常说的成.住.坏.空。
15.流转:因果相续.迁流不息。
16.定异:善恶果报依法而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决不混乱。
17.相应:就是相应因果规律。大家注意,我们现在讲的是‘不相应法’,为什么在不相应法中会有个‘相应法’那?
因为‘不相应法’是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无为法’不相应。而这里的‘相应’是相应的因果规律,不要混淆。这也就是说:在世间法中,任何一法也逃避不了因果的规律。
18.执速(就是果报来势的速度)19.次第(先后次序)20.方(方向.空间)21.时(时间)22.数(数目.数量.也可以说是分别心,有数量.数目也就有了分别心。所以,在佛法中数喻分别。)23.和合性(调和.融合)24.不和合性(不相融合.不相调和)。
(这就是全部的心不相应法,到这里有为法就讲完了,我们下面来看看无为法。)
无为法
就是恒古不变.常住不灭.平等无有差异,是万法之体,又称为法性。
有:1.虚空无为2.择灭无为3.非择灭无为4.不动无为5.想受灭无为6.真如无为六种。
1.虚空无为:
虚:就是虚假不实。
空:不常住.不永恒的空性。
无:是没有滞碍.没有障碍.没有束缚。
为:是行使.使用。
虚空无为:就是在虚妄不实的.不常住.不永恒的世间里,没有障碍.没有束缚地任意行使心意识的功能。
也就是上面说的,在有为中看了到无为,并在有为中没有半点束缚.没有半点滞碍地无所不为的一种境界。
2.择灭无为:
择:是选择。
选择了什么?
选择了心识的智慧与智力,并用以彻底地灭除了自性一切的染污,得到了一种无为的解脱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可以没有半点束缚.没有半点滞碍地无所不为。这就是在无为中依智慧而有为的解脱境界。
3.非择灭无为:
就是没有经过选择,全凭法性本能的清净无染,而自觉.自发地一种解脱境界。这种境界既不依无为而有为,也不依有为而无为,全凭法性的本能。
4.不动无为:
就是通过修行,一切相对的苦乐感受都得到了止息,使自性显现。内心湛然清净.巍巍如如不动,不为任何烦恼所动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同样能够无为而无所不为。
不动无为,是将前六识转化为“成所作智.妙观察智”,使六识的活动皆依智慧行事而得到的一种境界。
5.想受灭无为:
就是通过修行,将前七识转化为“平等性智”,使得的恒起差别的前七识的,一切活动都彻底地止息,灭尽了心意一切染污的妄想与种种的苦乐感受,而得到的一种境界。
他与灭尽定的区别在于:
灭尽定是用勉强的方法,而得到的一种外道境界。灭尽定的境界是不永恒.不常住的。灭尽定的境界还没有逃出因果的生灭法,终有一天是要出定的,出定后烦恼与束缚依然存在。
所以,灭尽定只是一种高深的外道定,他还没有进入无为法的境界,还是在有为法的世间中。
而想受灭无为,是通过对心意的内在净化,灭除一切的染污,而得到的一种出世间的清净寂灭的境界。这种境界是常.是住.是永恒的,是能够以无为而行无所不为的出世间法。
6.真如无为:
真如无为是前五无为法的本体,为一切有为法所依,是宇宙万有的本体,是唯一真实常住的法。
也就是通过修行,将清净.染污搀杂在一起的第八识转化为“大圆镜智”。使得第八识清净无染,法性显现的一种无为而无所不为的,一种出世间的境界。
(这就是无为法)
宇宙的一切是由真如变现的,真如是宇宙一切的本体,它是宇宙一切的源头,是一切智慧的源泉.真如不同于组成宇宙物质现象的色与精神现象的心那样,总是处在永恒的因缘和合,缘聚而成,缘破而散的迁流不住.循环不息.生灭不定的空性之中的.真如是唯一常住不变的法。
宇宙中的一切现象都是因为真如活动与变异的结果。无论真如怎样活动.怎样变异它的真如本质不变,因为真如的本质是不生不灭的,是唯一常住不灭的法。它隐藏在宇宙中一切已生的.未生的和寂灭的法里。
真如就好比一粒种子,这粒种子由于它的活动与变异,使它发芽生长成一棵大树。这大树开花结果,这些果实落地又发芽生长,就会生出好多树来。这些树在生长,在繁殖,就这样不断地活动与变异,就生出了宇宙的无量诸法。
由于宇宙诸法是处在永恒运动与变异着的,又由于这些种子落在了不同土壤.不同气候.不同的环境条件中,在经过活动变异生长出的树,就和它的母体大树与它一起生出的其它树有了差异。有了差异就形成了不同的物种.不同的法。
无论诸法间的差异有多大,变异次数有多少,他们都具有真如不变的本质.宇宙诸法所具有的真如本质是相同的,是平等的.是不生不灭的.是常住不变的。宇宙诸法在不断地运动与变异之中,始终保持着具有平等无二的.相同本质的这种特性,就是我们当今的动物植物方面的科学理论(dna.遗传基因.脱氧核糖核酸)。
而诸法之间的关系又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支持.相互渗入.彼此融摄.彼此窒碍.彼此制约的。在这种关系中才能形成宇宙(法界)。而这种关系的平衡与否决定着宇宙(法界)的平衡与否。由于宇宙诸法间的这种关系,任何一法的活动变异与生灭都会影响整个宇宙(法界)。由于宇宙诸法间的这种关系,任何一法也不可能先其它法生而生,后其它法灭而灭.以一法不可能成就万法,以一法不可能成就宇宙.
也就是说:“万法合成了宇宙,宇宙必要有万法才能合成的"。
宇宙中一切事物的生灭现象,都必须有适当的条件才能以不同的形式显现出来。在宇宙中不可能出现任何一法,在没有适当的条件下,就可以有生灭现象的出现。
使宇宙诸法显现出来的,适当条件就是“四缘”。
宇宙中一切的法.一切的事理,都必要具备“四缘”才可以形成,才可以显现。
这四缘就是: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
这四缘缺一不可,缺了一个就不可能生出法来。
我们现在来看看什么是缘?
我们大家先看看这个缘字的结构。
缘:左边是个“绞丝旁”。右上面是个缺了一横的“互”,右下面是个“豕”字。
左边的“绞丝旁”象征着绳索。
右上面是个缺了一横的“互”字。这个“互”字在古代的意思是:用来挂肉的架子。
右下面的“豕”字,在古代是“猪”的意思。
大家都知道,一般都用“猪”来形容“笨”。实际上“猪”并不“笨”,“猪”是个很聪明的动物。就因为“猪”长的肥头大耳.呆头呆脑的,所以人们依自己的“识”,错误地认为是长的肥头大耳.呆头呆脑.行动缓慢的动物都是很笨的。在这里这个“猪”是愚昧.无知.无明的意思。
这个缘字的结构,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一头被绳索捆绑.束缚起来的,愚昧无知的“猪”,即将被挂在肉架子上任人宰割。
是什么样的绳索捆绑.束缚住了“猪”那?
我们来看看这个“绞丝旁”。“绞丝旁”的笔画是三画,这三画就是贪.嗔.痴“三毒”。
什么是贪.嗔.痴“三毒”?
贪:就是爱!就是贪恋!就是贪求!如:爱财.爱物.爱事.贪求等等。
嗔:就是怒!生气!对人或事的不满!是由分别心导致的。
痴:就是愚昧无知!愚笨!对某人或某事的极度迷恋.入迷!
“猪”不但愚昧无知,而且还生起了贪.嗔.痴念。正是因为“猪”的愚昧无知与贪.嗔.痴念的生起,才使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条绳索,自己把自己捆绑.束缚住了。使自己生出了种种的烦恼与痛苦。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是自己“作茧自缚”。
幸亏这个肉架子“互”缺了一横,说明这个肉架子还没搭好,所以“猪”是即将挂上肉架子,现在还没挂上那。所以,这头“猪”还有希望,还有挣脱绳索获得自由.获得自主.获得解脱愉悦的希望。
这个“缘”的真正含义是:六道众生如果愚昧无知(无明),生起贪.嗔.痴念,就会自己束缚住自己,生出种种的烦恼与痛苦的逼迫,失去自主.失去自由.失去快乐。
因此:有缘皆是烦恼.有缘皆是束缚。
同样,佛缘.法缘也是一种烦恼.也是一种束缚。
一.因缘:就是真如法的种子,没有真如法的种子就不可能有任何法的生起。因为一切法都是真如活动变异的结果,任何法都隐藏真如的本质。真如法的种子,就是“因缘”。
二.次第缘:万法具有次第生灭的特性,如果前念不生,就不会有后念的灭,就不会有生死相续,循环不息。万法次第生灭的特性,这就是“次第缘”。
三.所缘缘:万法要想显现出来,还必须要有外缘引发,这个能引发万法显现的环境条件就是“所缘缘”。
四.增上缘:就是可以增强.帮助.促进.加速万法显现过程的力量。
例如:一粒种子。这粒种子就是它今后生长发芽的“因缘”。而种子要想破土生长,就必须先在泥土中发芽。这种子发芽,就是它今后破土生长的“次第缘”。种子要想发芽生长,就必要依赖泥土这个外缘。泥土,就是这粒种子今后生长的“所缘缘”。种子要想发芽生长,还必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阳光雨露可以促进.加速种子的发芽生长,这阳光雨露就是这粒种子今后发芽生长的“增上缘”。
这就是宇宙法界内诸法形成所必备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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