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作善得福,造恶得祸,皆是自作自受。故云“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没有人能代替。
我们最近遇到两个同修造作的不善堕地狱,还算是有这么一点善根,附体来找我。其中有一位跟我还有亲属关系,造的什么业?十方大众捐的这些钱,我们现在这几年我在香港银行设了一个基金会,用钱政府监督。有人捐的些钱大概不少,不是一个人,就托我这个家人把钱转给我,他们就没有转,自己拿去花了。钱虽然不多,但是在大陆也是一个数字,大概有一百五十万人民币
。堕地狱,来求我、求助,我能助他?不能。我的钱十方捐来的,我要帮助你,你的罪更重,这个道理要懂,不能做糊涂事。结果我就想到只有一个办法能救他,真正善心人士有这个财力把这个钱捐出来,用我这个家人的名义去捐献,用他的名义,他可以能离开。也真有这么一个人自动发心来找我,我说太好了!这个钱捐作汉学院的基金,英国汉学院基金。这是一个例子。这桩事真是难办!
所以十方钱不能乱花,乱花有罪!不知道因果做这个事情,做这个因果我们就明白了。十方捐助干什么用就要做什么用,用错了地方就有罪过;如果用在个人自己物质享受,那罪就大了、那就很重了。那我们想想,在今天这个世界造这样罪业的人多,太多了!
这个堕地狱,有这个缘出来报个信让我们知道了,还有很多没有这个缘分,我们不知道的不晓得有多少。所以作善造恶,自作自受,经里头说“身自当之,无谁代者”,没有人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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